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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概览

 

集团愿景及使命

 

集团架构
   

主席的话
   

管理层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赵燕女士
郭珈均(嵩)先生
王爱华女士
詹莉莉女士
张福平先生
秦斌先生

 

执行董事


赵燕女士,44岁,为主席兼执行董事。赵女士自二零零三年起任福瑞达生物医药董事。彼为本公司所有附属公司的董事。赵女士于一九八六年在华东师范大学毕业,主修生物专业,获得理学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北大国际MBA项目学习,于二零零二年获得美国福坦莫大学颁发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于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彼曾任华熙昕宇投资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该公司乃从事提供创业资金、投资管理及咨询服务以及业务管理咨询服务。目前,赵女士亦为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华熙中环投资有限公司)「华熙国际」)的主席兼总经理,该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发展及投资以及中国运动场及商业项目的营运及管理。赵女士主要负责本集团的企业政策制定、业务策划及业务发展。赵女士亦为AIM First Investments Limited(「AFI」)股有限公司(「晖」)的董事,AFI和永晖分别持有本公司58.5%和3.75%的权益。



郭珈均(嵩)先生,35岁,为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彼于一九九八年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毕业,主修电子学与信息系统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彼于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八年在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的北大国际MBA项目学习,于二零零八年获得美国福坦莫大学颁发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由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一年,彼于山东省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任职员,负责管理及支付住房资金。彼曾为华熙国际的行政部经理,该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物业发展及投资以及中国运动场及商业项目的营运及管理。彼主要负责本集团的策略发展及投资计划。彼亦负责监督本集团的管理层团队实施及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彼为褔瑞达生物医药之董事。彼于二零零六年三月加 盟本集团。



王爱华女士,33岁,为执行董事。王女士于二零零八年加入本集团,担任本公司附属公司山东福瑞达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一职。王女士自二零零七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九月曾担任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华熙中环投资有限公司)主席秘书及海外业务部经理,该公司乃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控股股东之一赵燕女士控制的公司。在此之前,王女士于二零零四年五月至二零零七年六月担任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分析师。王女士于一九九九年七月自中国燕山大学(前称「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毕业,再于二零零四年五月获授燕山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独立非执行董事


詹莉莉女士,38岁,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零三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詹女士于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任职汤臣高尔夫(上海)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于二零零三年至二零零七年任职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人力资源部,并自二零零七年起任职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总裁助理,该公司乃从事投资于生物科技及制药、电子及信息科技、环保材料及物业发展。



张福平先生,54岁,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零六年获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张先生获评定为中国高级经济师。彼于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七年四月担任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副主席、党委副书记及总经理,该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从事农牧业及食品加工业。自二零零七年四月起,张先生一直担任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党委书记兼主席,而自二零零七年六月起,彼亦出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席,该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除目前担任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董事职务外,张先生于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职务。



秦斌先生,43岁,于二零零八年九月一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一九九五年获得南京大学的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一九九八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的经济学博士学位。彼于一九九八年至二零零零年在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职主任科员,负责中国银行海外业务的统计及分析,自二零零零年起任职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目前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研发中心副总经理。于任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期间,秦先生曾处理公司财务重组及债务股权互换工作,并须应用其于会计及公司财务等领 域的专业知识。秦先生于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零六年五月曾担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CNNC」)董事,该公司其后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主要从事制造及销售二氧 化钛。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职务。于担任CNNC董事期间,秦先生作为董事会成员,曾参与行使以下权力,包括制订年度预算、溢利分派建议、并购建议、 股份购回建议、发行CNNC债券或其他证券。以秦先生的财务管理经验及专业知识与教育背景,董事相信,秦先生拥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2)条所须的足够财务管理专长。